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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三中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5-20 10:11:50  发稿人:admin   作者:  信息来源:  保护视力色: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未经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3.除校园网负责人,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校园网网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其它服务器、工作站。

5.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6.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7.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网络安全负责人。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部门的负责人审核,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信息管理员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信息发布。

8.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并正确使用网络设备,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如发现学校网站有不良信息应及时上报。

9.校园网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10.校园网使用者不得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不得进行其他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11.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行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12.合理配置系统安全,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与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14.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