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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三中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4-12 15:49:22  发稿人:bwk   作者:  信息来源:  保护视力色:       
淮南三中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建设安全、文明、和谐校园,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 指导思想:
  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教育、教学和社会安定。同时在各科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能够做到各司其职,谁主管谁负责,使本人、本部门尽快进入岗位,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胜先   负责全校安全工作。
第一副组长:陶会武  负责全校安全具体工作。
                   分管处室:保卫科、工会、
副   组   长:刘刚
                  分管处室:教务处、教研处、年级组。
                  顾正龙
                 分管处室:党建办、办公室、总务处
                 代银
                 分管处室:政教处、团委、督导室
 
三、宣传发动:
各处室、年级组做好预案的宣传工作,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明确职责和步骤,并实施操作。
四、现场指挥:
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校长负总责,校级副职等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当班校领导负责。
五、 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安全负责人:夏胜先
安全职能处室:副组长及各处室、年级组。
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值班领导—校长(110、120、119)——市教育局,同时上报当地派出所。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六、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责任人:陶会武
 职能处室:保卫科、总务处、政教处、年级组。
(1)打“119”电话报警。
(2)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4)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
(6)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
(7)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8)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安全责任人:顾正龙
职能处室:总务处、政教处、保卫科。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附近医院院进行初诊,根据医生意见处置。明显严重者同时拨打“120”电话。
(2)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4)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对已确定患病师生送医院治疗。
(6)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7)总务处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8)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安全责任人:代银
职能处室:政教处、总务处、教务处
(1)在校学生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和疾控中心。
(2)在校外,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不含诊所)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送就近医院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根据医生建议处理,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由家长或家属陪同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5)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
(6)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人员登记。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7)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8)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市教育局和疾病控制中心,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四)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安全责任人:夏胜先
各副组长及职能处室、年级组长。
(1)发生雷电灾害时,迅速向县教育局和市气象局防雷中心报告。
(2)对造成人员损害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属或家长。
(3)标记现场位置,协助主管部门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4)检查设备或建筑物损坏情况,并及时修理。
(五)校园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责任人: 陶会武
 职能处室:政教处、保卫科、总务处。
 (1)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等部门。
(2)报告上级部门。
(3)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4)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或协助抢救,组织车辆立刻把受伤师生送医院抢救。
(5)通知家长和家属,协助学生家长和教职工亲属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做好保险赔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六)晚上突遇停电应急预案
 安全责任人:刘刚
 职能处室:总务处、保卫科、年级组长。
  1. 参加晚自修的学生必须坐在课室的原来座位,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值班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班学生。
(2)值班老师及时联系学校领导和门卫。通知电工到位,值班门卫开启其它照明用具。
(3)值日行政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若停电20分钟后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则晚自修暂停,值日行政利用校园临时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值班老师负责指挥学生有序进行疏散、进宿舍。值班老师关好教室电源。
(5)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浴室、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6)电工做好供电设备的检修,将情况向学校汇报。
(七)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责任人:陶会武
职能处室:教务处、总务处、保卫科、年级组长。
(1)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八)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安全责任人:陶会武
 职能处室:各处室及年级组。
大型比赛以及运动会等活动前,对身体有问题的学生要劝其退出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及群体活动前老师要提醒身体不适的同学到场外休息,如果在学生运动会上或课外体育活动及群体活动时发生问题,应急措施是:
(1)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2)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局部损伤、轻微损伤或少量出血,马上送附近医院处理。
(4)发生严重损伤大量出血,或者出现昏迷休克,报告110、120请求急救,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伤员送到大医院。
(5)及时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以便及时作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6)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做好有关记录并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责任人:刘刚
 职能处室:教务处、教研处、总务处、保卫科。
(1)出现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切断所有相关的水、电、气、等,对有有毒、有害气体的房间,应及时打开窗户通风,解救被困人员,使受伤人员迅速脱离险境。
(2)立即报告校长室,应急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3)及时送附近医院,必要时拨120,在医务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其他在场人员应主动采取必要的施救方法,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4)保护现场,现场老师事后向学校领导做出书面事故报告,学校领导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根据事故原因,限期整改,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十)突发自然灾害(汛台、地震、雪灾等)事件应急预案
 安全责任人:张晓明,各副组长及职能处室和年级组长。
(1)事故发生时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2)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疾病控制、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
(3)学校广播(或现场老师)指挥组织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组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到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
(5)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6)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7)后勤做好疾病控制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8)安全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十一)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责任人: 陶会武
 职能处室:教务处、保卫科、年级组。
(1)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教职工在场的必须坚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或报警。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七、善后处理:
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八、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