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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三中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23-09-25 15:08:05  发稿人:教务处   作者:  信息来源:  保护视力色: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推动我校养成教育和素质教育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评价类别进步之星、学习标兵

三、评选条件

一)进步之星:

 (1) 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具有优良的学习习惯,学习勤奋刻苦,在班级同学中起到引领和典范作用。

 (3) 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成绩年级名次进步30名次。

(二)学习标兵:

 (1) 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违纪现象,无迟到、旷课、抄袭作业等现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3)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在学生中应有很高的公信度,学习上能主动帮助其他同学。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集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