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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三中体育课和其他活动量较大的活动课前提醒制度

发布日期:2025-10-30 18:04:54  发稿人:教务处   作者:  信息来源:  保护视力色:       
为了保障学生在体育课及其他活动量较大的活动中的安全,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职责
(一) 提前备课与准备:教师在课前应充分备课,合理设计教学内容与活动流程,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 ,并在教案中明确安全措施。同时,严格检查活动场地和器材的安全性,如检查体育器材是否有损坏、场地是否平整、有无障碍物等,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针对每项活动预先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为有一定危险性的项目准备好防护用具。
(二)集合整队与考勤:上课铃响前,教师必须提前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学生,组织学生整队,并认真记录考勤情况。在集合过程中,提醒学生快速、安静、整齐地站好队伍,避免嬉笑打闹、推搡拥挤。
(三)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正确的运动方法、自我保护技巧、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强调遵守课堂纪律和听从教师指挥的重要性,告诫学生不得擅自进行危险活动。
(四)学生身体状况询问:询问学生的身体状况,了解是否有学生因伤病、身体不适或女生经期等原因不能参加正常活动。对于不能参加的学生,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及时与班主任沟通,做好管理工作,杜绝学生脱管现象。残疾学生或有严重疾患、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课的学生,需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向体育组提出免修申请,体育组复核后书面通知班主任。免修学生在体育课时间应自觉在本班教室自修 。
二、学生要求
(一)着装要求:学生上体育课和参加活动量较大的活动时,着装要适宜运动,必须穿运动衣、运动鞋,不得穿皮鞋、高跟鞋、拖鞋等不适合运动的鞋子,不得佩戴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如项链、耳环、戒指等,衣服上不得别胸针、像章或其它证章 ,口袋内不得携带小刀、钥匙、别针等尖锐、硬质物品,以免在活动中造成意外伤害。
(二)遵守纪律: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的指导和安排,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和区域进行活动,不得擅自离开教学区域,不得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严禁在课堂上打闹、嬉戏,如有违反,教师应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三)身体状况告知:学生如有伤、病或女生经期,应在课前主动向教师说明情况,由学生本人到校卫生室开具有关证明(如有需要),并听从教师的见习安排 。见习的学生不能参加体育活动,也不能中途离场。
(四) 准备活动:认真做好课前准备活动,按照教师的要求和示范,活动身体的各个关节和肌肉,预防运动损伤。准备活动要充分、规范,达到热身的效果。
三、特殊情况处理
(一)学生突发不适:如果在活动前或活动中,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教师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和校医,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拨打急救电话。
2、对学生进行简单的急救处理,如让晕倒的学生平躺、松开衣领等,等待专业救援人员的到来。
3、 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 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5、 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二) 天气异常:如遇恶劣天气(如暴雨、大风、雷电等)不适合进行室外活动时,教师应及时调整教学计划或活动安排,将活动转移至室内进行或改为理论教学,并提前告知学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全体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