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三中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4-12 15:52:49 发稿人:bwk 作者: 信息来源: 保护视力色:
淮南三中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市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校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校区消防安全管理。主管校长为校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的校长为校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义务消防队。
2.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
3.各楼房的楼道和楼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教室及电教机房,前后门要开启自如。
4.学生严禁带打发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5.校内各室内,不准乱拉电线、不准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6.电器产品的购置,应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产品,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7.定期组织师生员工熟悉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组织灭火疏散演练,做到万无一失。
二、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领导小组每月要检查学校教学楼的线路,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2.增设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教学楼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
3.禁止在办公室、门卫值班室、活动室、教室等场所,使用电炉和其他不合格的电器。
4.各办公室、活动室、教室等场所,老师下班后,要做到及时将灯,电扇,饮水机空调,电脑等电源关闭。
5.一旦发现火灾事故立即拨打“119”,要严密组织师生疏散确保师生安全,尽最大的力量减少财产损失。
6.如出现火灾事故,及时报告主管教育部门和上级领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处以重罚或进行刑事处罚。
三、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做好食堂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食堂内应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每点配置数量不少于2具;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不得随意抽烟点蜡烛严禁工作人员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3.食堂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液化气等燃气,并熟悉火灾情况下的灭火处置程序。
4.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易爆物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并时时注意。
5.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做到人到点火火灭走人。
四、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宿舍楼内每20米距离设置个灭火器存放点 ,每点配置数量不少于2具。
3.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4.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6.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热设备等电器。
8.学生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五、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1.学校应当至少每月进行-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部位人员以及全校师生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2.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3.学校应当每年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并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学校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卡。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七、校园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学校的消防器材、设施由校保卫科统一计划购置配备。
2.学校内所有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维护由保卫科统一组织,各部门配合进行。
3.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确定设备器材在位和性能情况。并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发现有泄漏情况的要及时进行更换,使之处于随时能够使用的状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4.各部门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应进行认真登记,定点、定人落实责任负责管理,严防损坏、丢失或挪作它用。任何人不得将消防器材故意损坏、外借和挪作它用,如有此种现象将严肃处理。
5.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保持通风、干燥,严防日晒雨淋。对消防器材、用具应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丢失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6.学校内部各部门消防器材、设施如有损坏、丢失的,应及时向保卫科汇报,由保卫科查明原因后,视情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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