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三中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冠肺炎防治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的通知精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淮南三中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
一、设立新冠肺炎疫情报告领导小组及疫情报告人
(一)新冠肺炎疫情报告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明(党委书记、校长 13675545524)
副组长:马典军(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13905540828)
刘 刚(党委委员、副校长 13956408798)
顾正龙(党委委员、副校长 13685544388)
陶会武(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18155430815)
组 员:吴启红(办公室主任 13966493506)
谈友祥(工会主席 13516430099)
陈晓雯(总务处主任 13956402328)
代 银(教务处主任 13955407890)
童 磊(教研处主任 18055414607)
谢伊丽(政教处副主任 18955431184)
段 涛(信息中心主任 13966458966)
陈 峰( 18009648333)
(二)新冠肺炎疫情报告人
张晓明校长是新冠肺炎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新冠肺炎疫情报告人由联系我校的疫情防控指导员史学辉(联系电话:18955450368)担任,在校党委和校长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新冠肺炎疫情、疑似新冠肺炎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二、疫情报告要求
(一)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二)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三)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四)报告流程
一旦疫情发生,疫情报告人应严格遵守报告流程进行疫情报告。
1、校内报告:
(1)学生→班主任→卫生室(保健室)→疫情报告人排查→分管校领导→校领导
(2)学校教职员工→各部门→疫情报告人→分管校领导→校领导
2、校外报告:
学校疫情报告人分别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实现“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报告内容见表1
表1 淮南三中师生员工每日健康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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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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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到的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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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统计到的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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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到的教职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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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统计到的教职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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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临聘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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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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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为新冠肺炎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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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为疑似病例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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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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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
年月日 |
有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等新冠肺炎疫情时,需2小时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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